公告日期:2023-12-21
公告编号:2023-090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11 月 3 日,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量(股) (元/股) (元)
沈阳科技风险
1 3,000,000 2.10 6,300,000.00 现金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 3,000,000 - 6,300,000.0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缴款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23-090
(三)认购程序
1、2023 年 12 月 22 日 9:00 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 17:00 前,认购对象将本次股
票定向发行认购资金足额汇(存)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详见本公告“三、缴款账户”);
2、2023 年 12 月 30 日 17:30 前,认购人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或电子缴款凭证通过
微信或邮箱发至公司联系人,并与公司联系人进行电话联系。公司指定联系人邮箱:gddsh@syguangdahb.com,联系人电话:024-86808266-8006。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 17:00,认购资金未足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的,差额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最终认购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若全部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凭证,并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足额到账无误后,电话或者微信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 422 010 100 101 359 970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汇款时,收款人账户、户名应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2、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人认购数量所需的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 3、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人账号代汇出资款;4、在汇入款项时,需在汇款用途栏、备注栏或摘要栏中注明“投资款”字样。四、其他注意事项
公告编号:2023-090
1、公司提醒认购对象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指定入资账户;
2、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方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且完成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无息退回认购对象账户,由此产生的手续费将从退款中扣除;
3、对于认购对象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认购对象应与公司及时联络,公司将与缴款银行和认购对象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给予协调解决,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
4、公司将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手续后对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予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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