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4
证券代码:870647 证券简称:智信道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智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智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7 日上午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647 智信道 2024 年 3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伯彦律师事务所陈荣胜、许春明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对 2024 年的工作做了展望。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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