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一、关于股份的继承
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朱苏兰女士因病于2017年9
月13日不幸逝世。根据其配偶胡汝良和其长子胡刚锋、次子胡远锋
3名财产分割人和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
省东阳市公证处于2017年10月31日出具了公证书(公证书编号:
(2017)浙东证民内字第4530号),财产分割人和继承人按照下表所
示分割和继承朱苏兰原持有的公司7,898,7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
的4. 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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