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9
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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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的原因,特提醒投资者对公
司以下重大事项予以关注:
一、施工安全的风险
建筑施工需要在露天、高空、地下作业,施工环境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可能
出现人员伤亡。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上、设备上、工人操作上的问题,也可能
造成业务影响、财产及装备损毁,从而有可能影响施工进度。上述风险的发生可
能造成重大成本费用或导致重大损失。
二、资质核准的风险
资质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项目投标、承揽工程的首要条件。不同的资质需要
满足不同的条件,资质等级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承揽、施工项目
的类型、规模的大小。建筑业企业可能面临资质到期未能取得核准的风险。
三、施工工期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通常周期较长,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项目设计变
更、工程量增减、现场管理不善、技术保障不到位、施工设备到位不及时以及其
他事先无法预见的不利因素,将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存在工程不
能按期建成交付的风险,影响建筑业企业的经营业绩和信誉。
四、工程分包的风险
在实施总承包合同项目时,可以依法将非主体结构施工中的某些分项工程或
由业主指定的工程对外分包,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如果选择分包商不当
或对分包商监管不力,可能引发安全、质量和经济纠纷,会对工程质量、声誉产
生不利影响。
五、建筑业企业易涉诉讼的风险
公司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可能存在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相关责任,在生产过
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因不及时付款而产生的材料及人工费清偿
责任以及因业主方拖延付款导致的债务追索权等,上述责任及追偿可能导致潜在
诉讼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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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十七项诉讼案件和一项仲裁案件,其中有九项诉讼案件已
经执行完毕,有一项诉讼案件已经审理终结,有三项诉讼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已撤
诉,有三项诉讼案件正在一审期间,一项仲裁案件审理终结。仲裁和诉讼涉及的
金额相对不大,且为行业内经常出现的工程价款纠纷、劳动纠纷。整体上,公司
涉及的诉讼和仲裁全部集中在民事领域,公司业务正在正常开展期间,上述仲裁
和诉讼事项对公司可持续经营不会产生影响。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涉及的仲裁、
诉讼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对公司本次股票公开转让不构成实质性障碍。但上述未
决诉讼和未来可能面临的工程诉讼风险将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股权较为集中,胡刚锋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71.17%的股
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胡刚锋持有通祥投资100.00%的股权并担任通祥投
资的执行董事,通祥投资系智航投资、启程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祥投资持
有智航投资0.07%的合伙份额、持有启程投资0.08%的合伙份额。智航投资直接
持有公司4.21%的股份;启程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71%的股份。胡刚锋通过智航
投资、启程投资间接控制公司7.92%的股份。因此,胡刚锋合计控制公司79.09%
的股份。报告期内,胡刚锋一直担任公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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