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作为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天祥集团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
主办券商与天祥集团沟通,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天祥集团尚未开始其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且暂无相关定期报告的披露计划。因此,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针对天祥集团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主办券商无法预计其披露时间。
另外,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天祥集团尚未披露其 2022 年年度
报告。根据主办券商与天祥集团沟通,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天祥集团尚未开
始相关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天祥集团未能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前期因天祥集团未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其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被停牌,全国
股转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因天祥集团未及时披露其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8 月 10 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天祥集团及相关责任人下发了《关于给予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宋红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给予天祥集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
胡刚锋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宋红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 年 8 月 28 日,天祥集团收到落款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8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天祥集团及胡刚锋、宋红宇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进展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开始编制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天祥集团未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天祥集团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刘虹沁
电子邮箱:liuhq@essence.com.cn
挂牌公司联系人:宋红宇
联系方式:17846996656
电子邮箱:3384284064@qq.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给予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2、《关于对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宋红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3、《关于对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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