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4
证券代码:870641 证券简称:季丰电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安排,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优势,优化公司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嘉善众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众智”)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季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季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比例为 51%,嘉善众智出资比例为 49%。
浙江季丰具体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营业范围等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与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的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
的企业。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其他出资方式。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季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8 号
经营范围:从事集成电路、半导体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软件的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模具、仪器仪表、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方式 认 缴 / 出资比例或持
投资人名称
金额 实缴 股比例
上海季丰电 76,500,000.00 货币 认缴 51%
子股份有限
公司
嘉善众智实 73,500,000.00 货币 认缴 49%
业有限公司
三、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嘉善众智签署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季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比例为 51%,嘉善众智出资比例为 49%。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为更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发展做出的慎重决策,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一定的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风险,公司将逐步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等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降低管理风险。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综
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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