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8
证券代码:870637 证券简称:裕隆气体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兰州裕隆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股份总数为 3700 万股,每
3700 万元。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均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700 万 第十八条公司成立时发行的普通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 股总数为 2000 万股,由原有限责任公认购股份 2000 万股,兰州科技产业发 司认购全部股份,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定向发行认购 总数的 100%。
1200 万股,甘肃省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认购 500 万股。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 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款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二条第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 (三)款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议。 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款情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款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款、第(四)款情形的, 属于第(二)款、第(四)款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款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三)款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或者注销。
第四十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及其上市作出决议; 及其上市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务所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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