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0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70627 证券简称:点春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无锡点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 228 号天安智慧城 A1 楼 9F 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5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殷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稳固公司运营,降低经营成本,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购买位于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天安智慧城 A1 楼的 902、903、904 室房屋作
公告编号:2020-026
为公司经营场所,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1012.29 ㎡,房产总价约为 5,365,137 元。(实际支付金额及建筑面积以最终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点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无锡点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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