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0614 证券简称:精通电力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由 5 名以上董事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由 5 名以上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生。 过半数选举产生。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
公告编号:2023-021
三、备查文件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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