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强能源: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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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21: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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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25



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郁桥村

25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6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韩竞科

6.会议列席人员:高管及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出席会议的董事及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需要及长期战略规划,集中资源专注于新业务拓展,压缩额外费用开支,提高公司经营决策及执行的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有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

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韩竞科出具承诺,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异议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5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请求期限内,与公司联系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权的异议股东;(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2、回购数量上限

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上限。

3、回购价格

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回购对象与控股股东双方协议为准。

4、回购请求期限及回购完成期限

(1)回购请求期限:自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回购完成期限:以回购对象与实际控制人的协议约定为准。

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请求期限内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联系提出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的请求,邮箱地址为:chenj@richpower-china.com。邮件主题为“请求回购股份”;邮件内容包括“请求回购股份。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求回购的股份数,联系电话”。未在该期限提出回购请求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公司会在收到异议股东的电子邮件后,与异议股东进一步联系确定股东身份、回购股票的数量、成本价等事项。请异议股东及时回复,确保电话通畅。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工商登记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异议股东发送回购请求的联系地址

联系人:陈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8号楼502室

邮政编码:201612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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