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5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70607 证券简称:博强能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韩竞科针对就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承诺由韩竞科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5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请求期限内,与公司联系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权的异议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
公告编号:2019-012
未终结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数量
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限。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为依据,并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参考,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四、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及邮件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该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证明文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承诺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该承诺(承诺人自愿继续履行的除外)。
五、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六、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杰
电话:0512-80177265
传真:0512-80177252
公告编号:2019-012
联系地址: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郁桥村25幢)
邮政编码:215625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由于股份回购申报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股东,请在申报有效期内尽快按照指定方式与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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