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7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70607 证券简称:博强能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
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
资》等相关规定,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17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按每股2.50元的价格,以现金认购方式,
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100万股(含100万股),发行对象为9名,分别为公司在
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2017年11月24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截至2017年12月5日止,收到认购人缴存
的股票认购款2,5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后于2017年12月2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924号募集资
金验资报告。
本次定向发行于2018年2月28日收到股转系统函《关于江苏博强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77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9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2017年的股票发行,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农村
商业银行锦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
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规定,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00,000.00元,存放此次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
户名: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2000061082188
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专户管理,并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及相关公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
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共发生1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
金2,500,000.00元。募集资金的目的是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8年2月28
日收到股转系统《关于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
函》(股转系统函【2018】772号),截至2018年3月30日,本次募集的2,500,000.00
元资金已全部归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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