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证券代码:870606 证券简称:唯能车灯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珠海市唯能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市唯能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公议通知于2017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应到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监事会成员与高管列席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爱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 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以及 2017
年度工作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以及
2017 年度工作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对公司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进行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在充分分析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基础上,结合 2016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2017 年公司的发展计划,编制了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 005042 号)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唯能车灯:2016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06)内容及《唯能车灯: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07)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议案内容: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华特字【2017】002541号)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珠海市唯能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编号:2017-009)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大华审字[2017]005042 号”《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2,658,991.94元,由于2016年6月公司曾以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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