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30
珠海市唯能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受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影响较大的风险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之一,汽车产业对上下游产业的拉动效应较大,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为进一步扶持汽车产业的发展并鼓励汽车行业的产业升级及重组整合,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相继发布一系列旨在推动汽车行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如《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然而,汽车销售数量及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带来了城市交通拥堵、能源耗费、环境危机等一系列问题。为抑制私家车的过快增长,部分城市相继出台了限制性措施并大力提倡公共交通。如未来汽车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2016年1-5月、2015年度、2014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
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9.95%、99.94%、98.97%,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
户长城汽车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8.11%、82.99%、64.71%,其占
比呈逐年上升趋势。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系国内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整车生产厂商,与公司合作关系良好,但如果客户市场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产品及服务质量不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导致客户需求量减少,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发新客户,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产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2016年5月31日、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
别为12,746,851.58元、18,357,169.14元、14,252,672.81元,占同期期末资
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23%、23.03%、23.96%,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可能持续上升。截至2016年5月31日的全部
应收账款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100%。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客
户提供不同的信用期,并已按照企业会计政策计提了较为充分的坏账准备,但公司未来仍然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产生的坏账风险。
四、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从2014年度的16.98%提高至2016年1-5月的
28.05%,主要系公司改变战略集中优势力量生产小灯类产品。另外,由于市场环境的积极影响,来自长城汽车的订单数量大幅增长使得高位刹车灯的销量规模持续增大,同时公司提升自动化程度,新增车灯生产线,降低人工成本与材料超额损耗,毛利率得到提升。公司集中生产小灯类产品,则会造成产品结构单一且易受主要原材料如灯珠等价格波动的影响,若公司不能形成品牌竞争力,持续挖掘毛利率的新增长点,将存在无法维持现有毛利率水平的风险。
五、自建房产、租赁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公司在租赁土地上自建员工食堂、保安室,在原有租赁房屋上加盖两层办公楼,同时向深圳中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租赁 3 栋可拆卸集装箱式房作为员工宿舍,未履行报建报批手续,亦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前述自建房产、租赁房产存在权属瑕疵。
公司自建房产已取得出租方同意,出租方承诺在合同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会以任何理由反悔及追究公司任何责任。根据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自建房及相应设施占用合同》,公司定期支付自建房土地使用金,租赁期自 2010年8月28日至2019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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