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14时3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号迈科中心4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努力工作。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运作情况,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三)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下半年风险监管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下半年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持续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标准。
(五)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测,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3,283,166.7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10股派人民币2.50元(含税)现金,合计发放现金股利82,000,00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东应缴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
(九)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相关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拟提名姜晴和先生、张弛先生、邢宗强先生、张学东先生、潘智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7号令《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要求“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的规定,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
(十)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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