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70587 证券简称:艾美迪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本)公会司议通及知董的事时会间全和体方式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 2018年 4月 23 日由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10时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 12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份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天津永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7年度亏损及应对措施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进行登记;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由该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9时至10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牧楠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A座7-165
联系电话:010-64802709
传真:022-64803204
邮政编码:10002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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