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美迪: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ST艾美迪资讯
2017-12-14 18:03:3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2-14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70587 证券简称:艾美迪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监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9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2月29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公告编号:2017-039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份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宁辞职申请的议案》



(二)《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进行登记;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代理人应持本 公告编号:2017-039



人身份证、由该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9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璐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A座7-165



联系电话:010-64802709



传真:022-64803204



邮政编码:10001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全体监事签字确认的《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