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8
证券代码:870587 证券简称:艾美迪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霁先生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天津永瀚律师事务所: 张秀程律师 马孟姣律师
8.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7年5月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公司股份5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由董事长王霁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2016年
所做的实际工作编制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4.议案回避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形。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2016年
所做的实际工作编制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4. 议案回避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形。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
4月 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09)和《艾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0)。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4. 议案回避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形。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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