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8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70576 证券简称:奥必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山东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肖志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552,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担任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公告编号:2019-01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鉴于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也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552,6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相关文件、材料的准备、报备;
2、与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服务协议;
3、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552,6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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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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