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0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70576 证券简称:奥必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召集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4月5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4月5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11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30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北京奥必通总部迁址山东省东营市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出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出席;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公告编号:2018-011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5日9时00分-10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班建明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41号嘉泰国际大厦A座8层
815室
电话:13714587994
邮箱:banjianming@boptco.com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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