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8
公告编号:2018-009
证券代码:870576 证券简称:奥必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3年19日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15日。公司于 2018年3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二、 新增临时提案概述
肖志军作为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49.15%的股份。
公司拟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肖志军提出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关于制定<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09
三、 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经董事会审核,上述提案的提议人资格、提议时间及提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且议案具有明确主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18年3月2日披露的《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追认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追认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8-009
《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北京奥必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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