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9
西南证券
关于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否
行政监管措施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瑞达”)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文书的全称:《新疆证监局关于对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王瑞君、谢鲲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26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王瑞君 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谢鲲鹏 时任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1、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 2021 年度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王瑞君、总经理谢鲲鹏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挂牌公司及王瑞君、谢鲲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一、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新疆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形象及声誉产生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告知并督促领瑞达对上述违规行为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领瑞达存在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关注领瑞达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证监局关于对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王瑞君、谢鲲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6 号)
西南证券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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