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7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关于《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释 义...... 3
正 文...... 7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7
二、本次收购的批准和授权...... 25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主要内容...... 26
四、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27
五、本次收购完成后的股份限售安排...... 28
六、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在签署收购报告书之日前二十四个月与公司发生交易
的情况...... 28
七、收购人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31
八、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32
九、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34
十、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35
十一、收购报告书...... 38
十二、 结论意见...... 3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的全称或含义为:
收购人 指 王冠然
交易对方/转让方 指 王伟东
公司/领瑞达/被收 指 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方
杰思伟业 指 北京杰思伟业控股有限公司
兴元杰思 指 新疆兴元杰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贞元杰思 指 新疆贞元杰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达仁集团 指 达仁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电华鑫 指 深圳龙电华鑫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龙电电气
股份公司)
华信鼎 指 深圳市华信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华信鼎财
务服务有限公司)
达仁星岳 指 深圳达仁星岳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达仁星汇 指 深圳达仁星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达仁鼎壹 指 江苏达仁鼎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达仁 指 深圳前海达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达仁高科 指 深圳达仁高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达仁新和 指 深圳达仁新和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景钰资产 指 深圳景钰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收购 指 收购人受让转让方持有杰思伟业 93.04%的股权,从而间
接控制领瑞达 68.58%股份,并成为领瑞达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 指 2020 年 12 月 1 日
之日
《收购报告书》 指 《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5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者适当性管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本所 指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数据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造成。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关于《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