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9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70559 证券简称:天鉴检测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卫东、黄丽波经友好协商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一、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涂卫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直接持有公司【3,791,2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457】%,通过【深圳市天合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33,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84】%,通过【深圳市天富共赢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2】%;黄丽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直接持有公司【1,626,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645 】%,通过【深圳市天合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08】%;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甲乙双方组成的一致行动人。
二、协议内容:
1、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3、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持股权最大的股东意见为准。
公告编号:2022-023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表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相关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担任董事的一方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本协议中的他方董事代为投票表决。
6、各方应当尊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力。
7、任何一方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得通过协议、授权或其他约定委托他人代为持有;
8、任何一方不得与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文件或通过其他协议、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妨碍本协议的履行;
9、本协议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
10、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止。有效期满,各方如无
异议,自动延期三年。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除非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11、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对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义务的,其他各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人仍为涂卫东、黄丽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产生不利影响。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明确实际控制人形成一致表决的决策程序及意见分歧时的解决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 备查文件
《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协议》
广东天鉴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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