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浪科技:董事会制度
迪浪科技资讯
2024-02-07 16:08:3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代码:870544 证券简称:迪浪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迪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迪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迪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有关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二)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经营计划、目标考核及兑现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四)拟订公司重大投资、收购、融资计划和方案;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五)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奖惩事项;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七)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处理重大突发性事项;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权限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四)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交易事项(担保除外),由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其他职权,该授权需经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九条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原则是:


(一)利于公司的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