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通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电通用资讯
2023-09-04 17: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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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4


证券代码:870500 证券简称:广电通用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广电通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广电通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广电通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和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
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和管理观念;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最终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五)企业文化建设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发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司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的未公开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八条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
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九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
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尽快公布。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公司应
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
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二条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认为必要时与
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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