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慧信息:公司章程
源慧信息资讯
2020-05-21 18:14:4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5-21

上海源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 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 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六章 独立董事......31
第一节 总则 ......31
第二节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31
第三节 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33
第四节 独立董事的备案与管理......36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7
第八章 监事会......39
第一节 监 事 ......39
第二节 监事会 ......4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3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43
第一节 通 知 ......43
第二节 公 告 ......4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44
第一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44
第二节 信息披露 ......45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7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48
第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49
第十五章 附 则......49

上海源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源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源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上海源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 13 号 25 幢 801 室。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72.1651 万元。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不约定期限。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票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图文设计制作,网页设计,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食品流通、一类医疗器械、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文体用品、印刷器材及用品、通讯设备、玩具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 (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会务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