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籁科技:关于拟与深圳纵联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公告
金籁科技资讯
2017-11-16 15: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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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16

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870471 证券简称:金籁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深圳纵联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可转股债权协议情况概述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深圳纵联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基于该协议的约定,深圳纵联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该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10%。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范炜、范敦以持有本公司股份450万股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协议约定,在借款期限内,深圳纵联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将全部投资金额以15元/股的价格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换将采取本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深圳纵联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债权认购的形式进行。转换完成后,深圳纵联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本公司133.3333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比例为6.25% 公告编号:2017-049



(不考虑公司可能发生其他股本变动的情形)。届时转股事宜仍须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备案后方能实施。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签订可转债协议,用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若深圳纵联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其转股权利,该等债转股事宜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方能实施,转股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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