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镇泰: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恒镇泰资讯
2024-03-26 17:07:3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870446 证券简称:恒镇泰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李泽鑫变更为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具体为王杨持有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系山河华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杨持有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9%股权,为恒晟锦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法定一致行动人。

3、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由施旭东变更为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具体为王杨持有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系山河华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杨持有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9%股权,为恒晟锦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法定一致行动人。

3、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施旭东变更为王杨,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具体为王杨持有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系山河华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杨持有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9%股权,为恒晟锦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法定一致行动人。

3、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

公司名称 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食品城大道 18号负 4
号重庆广告产业园地下车库幢负 1-2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21年 5月 26 日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

法定代表人 王杨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名称 王杨

实际控制人名称 王杨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

否 不适用

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