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镇泰: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恒镇泰资讯
2023-08-22 15: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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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70446 证券简称:恒镇泰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04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施旭东 董监高 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28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披露事务负责人施旭东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旭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04

公告编号:2023-028

号。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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