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5
公告编号:2022-048
证券代码:870446 证券简称:恒镇泰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5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施旭东 董监高 董事长
陈露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48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施旭东、时任董事会秘书陈露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旭东及陈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5 号。
公告编号:2022-048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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