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3
证券代码:870445 证券简称:德威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德威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田明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5,77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78%。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董事会编制了《<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已于2017年9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详见《<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77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与发行对象珠海海王华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峰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77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17年9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详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7-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77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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