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70443 证券简称:泽宏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其他明确地点,具体由 为公司住所地或其他明确地点,具体由公司在每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公司在每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召开。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采用网络或其他参加股东大会方 公司采用网络或其他参加股东大会方式的,股东身份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系 式的,股东身份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系
统确认为准。 统确认为准。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 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后,股东大会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 审议下列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
公告编号:2023-052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 项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对中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 (一)任免董事;
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二) 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者
审议权益分派事项;
(三) 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
(四) 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
(五) 公开发行股票;
(六)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
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
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根据变更后内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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