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做市股票宏银信息回售约定的公告
做市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做市股票:宏银信息,证券代码:870386
涉及情形:回售约定
一、 股票受让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与上海宏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东上海集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协议,从上海宏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上海集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处受让股票宏银信息(证券代码:870386)100,000 股。
二、 回售约定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与上海集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对股票回售作如下约定:
(一) 做市库存股回售触发条件
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乙方(上海宏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上海集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挂牌公司股份(为本条之目的,下称“受让股份”),乙方具有按本协议第 1.2 条约定的受让价格受让该等股份的义务:
(1)公司【2022 年和 2023 年】两年分别未达目标净利润的 90%,目标净利润指宏银信息 2022 年和 2023 年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为标准)分别为人民币【2300 万元】和【3000 万元】
(2)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
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述交易所发行上市以证监会审核结果为准)。
(3)因政策变更或者监管要求,导致甲方无法继续持有挂牌公司股票。
(二)做市库存股回售的数量与价格
1、本协议约定的回售做市库存股(以下简称“协议股份”)数量为 100,000 股,并根据宏银信息权益分配孳生的送、转股数量进行调整,但乙方自愿回购超过约定数量上限的股份除外。
2、本协议项下受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以下较高者确定:
(1)乙方受让股份时,受让股份每股所对应的挂牌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净资产,即挂牌公司净资产除以挂牌公司股份数量。
(2)甲方本次获取做市库存股的受让价格(16 元/股)+按照 6%单利的年华收益率计算的数额。
具体计算方式为:P=M×(1+6%×T)-甲方自挂牌公司已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其中,P 为每股回售价格,M 为甲方本次获取股份的受让价格,T 为自本次转让日至回售执行日的天数(甲方本次受让股票到达甲方做市账户当日至乙方回购甲方所持有的可回售数量的做市库存股当日)除以 360 天。如乙方因权益分派产生股份价格变动的,P 应按照股转系统公布的或者经股转系统同意挂牌公司公布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做市商单次约定的回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受让的股份数量。做市商不存在对做市申报或成交价格、数量、金额进行承诺等可能影响做市报价的情形。做市商与挂牌公司股东作出回售的约定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 备查文件
1. 上海集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上海宏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市库存股票回售承诺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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