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6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70330 证券简称:艾克特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聘请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情况
2017年3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企业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编号:2017-0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类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
四、备查文件
《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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