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9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且不包含投资所获得的利息),投资额度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发生额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单笔购买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 4,000 万元)。此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3-032)。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
露;上市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
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1,400 万元,截止目前,
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 1,000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7,900 万元。合计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0.69%,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金 预计年化
受托方 产品期 收益类 投资方 资金来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额(万 收益率
名称 限 型 向 源
元) (%)
招商银 银 行 理 招商银行 1,400 1.60% 3个月 固 定 固 定 募 集
行 财产品 单位大额 收益 收 益 资金
存单 2024 类 产
年第 1408 品
期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市场风险
小,出现本金损失的概率较低,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
要求。
(三)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
必要的调查;
2、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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