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2
证券代码:870287 证券简称:快而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11月0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章程修正案》、《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11月0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章程修正案》议案。
为更加完整、及时、准确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对《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并于2021年1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了《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公告编号为2021-027)、《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正后)》(公告编号为2021-028)等公告。同时,公司于2021 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8日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 公司全体员工未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1年11月19日,公示期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2021年11月24 日,公司主办券商东吴证券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
具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合法合规性意见》(公告编号:2021-031)。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关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正后)》、《章程修正案》并公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方式公司为大股东自愿赠与,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3、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共计2人,不包括公司监事。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0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154,234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1,903,758股的 19.29%。本计划不设置预留权益。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20个月。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
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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