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70284 证券简称:美厨家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存在虚假
公告编号:2023-015
陈述和重大错报,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实行本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当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时,公司负责披露的部门应将相关信息抄送公司内审部门。内审部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的初步认定,提出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同时按照公司问责制度的规定履行问责程序和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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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充分考虑出现差错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及时主动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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