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0282 证券简称:国信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2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长罗群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现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监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1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1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4,925,262.5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01,445.8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0,000,000.00 股,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 1,500,00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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