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7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0282 证券简称:国信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国东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惠州市国信达传导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0,000,000.00 元的授信额度,由母公司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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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向国东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的最终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以中国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求予以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保障资金供给,拓展融资渠道,盘活固定资产,结合公司实际,公司采用“售后回租”方式与永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签订协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将公司生产设备出售给永赢,同时将上述设备从永赢租回使用,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 500 万,租赁期限不超过 2 年。董事向国东、伍家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子公司惠州市国信达传导科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生产设备出售价格、回租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租期等条款最终以公司与永赢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向国东先生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合同协议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关联董事向国东、伍家莉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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