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行股份:公司章程
创烽股份资讯
2023-05-18 17: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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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18

云轾行网络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云轾行网络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变更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尚未取得新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云轾行网络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 555 号微软大楼 18-1 楼北

面第一间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条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
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不断提高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
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优质的服务,先进的技术,为客户带来满意, 为企业带来效益,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网络科技领域、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工程,会展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百货销售,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停车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工程项目咨询;建筑工程施工;广告设计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 121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10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的名称、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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