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0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70246 证券简称:美泰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美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财务顾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市美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泰股份”)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于2019年7月5日签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财务顾问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82072386J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0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美泰股份未来拟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中山证券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国性证券经营机构,且拥有为美泰股份上述事宜的辅导、保荐以及股票承销提供服务的全部资质。
公告编号:2019-032
公司同意聘请中山证券担任公司未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顾问,中山证券同意接受美泰股份的委托,并将利用自身的专长和优势,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有关事宜。
为了前期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约双方在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共同遵守执行。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顾问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布局,如果合作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带来积极影响。同时能够有效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提升战略层次和水平,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对公司的未来有积极影响,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此次财务顾问协议的执行,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公司战略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协议调整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美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财务顾问、辅导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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