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5
公告编号:2018-060
证券代码:870246 证券简称:美泰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嘉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
深圳市嘉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先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欧阳迁、陈张生和邱家祥。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如下:
公司股本分布较为松散,不存在所持股份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欧阳迁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不足50%,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亦不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故而,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自然人股东欧阳迁直接持有公司1,944,520股份,占比34.6125%,通过法人股东嘉泰伟易间接控制公司4.4500%的股份表决权;自然人股东陈张生直接持有公司315,900股份,占比5.6230%;自然人股东邱家祥直接持有公司315,900股份,占比5.6230%;三人
公告编号:2018-060
合计控制公司50.3085%的股份表决权,三人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有限公司设立至2016年7月,欧阳迁一直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陈张生入职后为副总经理,邱家祥入职后为总工程师、监事;股份公司成立至今,欧阳迁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陈张生担任董事、副总经理,邱家祥担任董事、总工程师。自入职以来,欧阳迁、陈张生和邱家祥一直主导公司的发展战略及重大决策,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三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有重大影响。
根据欧阳迁、陈张生和邱家祥于2013年12月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在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任何议案及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任何议案进行表决保持一致,确认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方面采取一致行动。当各方意见不一致时,陈张生和邱家祥同意按照欧阳迁本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陈张生和邱家祥对此不持异议。综上分析,股东欧阳迁、陈张生和邱家祥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018年1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美泰叁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平、徐光丽夫妇,认定依据如下:
2017年12月27日,上海美泰叁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欧阳迁、上海希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志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张生、邱家祥、深圳市幸福道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泰伟易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
公告编号:2018-060
的主要内容为:上海美泰叁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股转系统受让欧阳迁持有的嘉泰智能486,130股股份、上海希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嘉泰智能1,417,500股股份、厦门志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嘉泰智能450,000股股份、陈张生持有的嘉泰智能78,975股股份、邱家祥持有的嘉泰智能78,975股股份、深圳市幸福道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嘉泰智能152,500股股份、深圳市嘉泰伟易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持有的嘉泰智能83,333股股份,转让价格均为每股0.7元,合计受让嘉泰智能2,747,413股股份。
2017年12月28日,上海美泰叁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欧阳迁、上海希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志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张生、邱家祥、深圳市幸福道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泰伟易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1日,上海美泰叁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通过股转系统交易平台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以上股权。截至2018年1月11日收盘,上海美泰叁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嘉泰智能2,804,413股股份,占嘉泰智能总股本的49.91%,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平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美泰叁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99.00%,张平先生的配偶徐光丽女士直接持有上海美泰叁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张平、徐光丽夫妇二人共同持有上海美泰叁维企业发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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