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悦汽车:董事会制度
源悦汽车资讯
2022-04-22 21: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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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70231 证券简称:源悦汽车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它法规、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二)具有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能力和经验。

(三)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界面的;或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或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第四条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三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2 人。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公司应当在挂牌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董事的任职、职业经历和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的董事发生变化,公司应当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董事应当遵守公司挂牌时签署的《董事声明及承诺书》。新任董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 2 个交易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第七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及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设立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
会制定工作规则,对委员会构成、职权及议事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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