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4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70229 证券简称:特通电气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 2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3 日以直接送达、传真
以及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国勇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9
1、同意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的贷款,期限在 2023 年 4 月起至 2024 年 4 月,用途日常运营费用。
2、担保方式: 由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权证号: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027556 号、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027559 号;由李国勇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在实际办理贷款中如超出公司预计的综合授信额度,根据《公司章程》,该事项将重新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审批权限判断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李国勇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可免于按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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