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6
关于对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二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77 号
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特通电气)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0,980,789.79 元、48,940,034.93 元、34,285,691.58 元,2020 年和 2021
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分别为 19.75%、29.94%;2019 年至 2021 年净利润分别为 628,947.30 元、-6,483,073.68 元、-20,007,836.11 元。根据公开信息披露,你公司应对业绩下滑的措施包括拓新市场新业务,进一步加强自主研发能力,拓展销售区域,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技术需求;你公司的 3D 玻璃热弯技术已具备市场化能力,能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请你公司结合 3D 玻璃热弯技术的市场前景、公司营收的预计增长等情况,说明公司能否有效改善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是否还有其他改善措施。
2、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 65,658,786.66 元,较期初增长 19.83%,公司年报称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系存在不能按合同约定回款的情况。你公司期末存货账面原值为 54,266,751.49 元,较期初
增长 66.58%,存货中发出商品账面原值为 36,611,686.16 元,较上年末增长 223.21%,占 2021 年收入的比例为 107%。公司解释存货增加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有大项目发货,年末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成本,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加。
请你公司:
(1)结合期后回款及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增加的真实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以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形,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2)结合行业惯例、收入确认政策、销售情况的季节性特点等说明发出商品在期后确认收入的时间,期末发出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是否一致,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3、关于增值税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预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531,837 元,较期初下降 37.69%;应交税费-增值税为 1,726,008.95元,较期初增长 604.12%。
请你公司:
(1)说明其他流动资产-预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产生的原因;
(2)结合收入等说明期末应交增值税大幅上涨的原因,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
4、关于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费用为 12,579,725.51,同比减少 21.44%;研发费用-折旧费为 2,683,221.51 元,同比减少 50.68%;研发人员为32 人,同比减少 20%。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业绩改善措施等说明公司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
(2)结合长期资产明细说明本期研发费用-折旧费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大量处置研发设备的情况,如是,说明是否会对公司未来研发产生影响。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二部
2022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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