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8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70193 证券简称:亿仕达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的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 年 4 月 4 日,辽宁省太和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辽 0791
民初 50 号《民事判决书》,对原告洪建忠诉被告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张海涛、张乃芳、张海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本公司不服判决,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19 年 9 月 4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辽 07 民申 200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本公司的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31)。
因工作人员疏忽及对信息披露相关条款掌握不透彻,造成上述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关于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学习,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完整。
公告编号:2019-033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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