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恒荣汇彬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北京恒荣汇彬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6月23日10时0分
结束时间:2017年6月23日11时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 19B10 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北京恒荣汇彬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三)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四)关于修改《北京恒荣汇彬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六)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2.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股东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6月19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 19B10 单元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雯 联系电话:1365115302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 19B10 单元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恒荣汇彬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恒荣汇彬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
行方案》
北京恒荣汇彬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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