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0170 证券简称:宇林德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公司与关联企业丰镇市宏升炭素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业务
1,325,309.74 元,现对该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丰镇市宏升炭素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学工业园区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学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0,000
主营业务:针对炭素、石墨电极、石墨块、石墨粉以及石墨付产品进行石墨化加工。
法定代表人:张志忠
控股股东:张志忠
公告编号:2023-007
实际控制人:张志忠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志忠为丰镇市宏升炭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公司与关联企业丰镇市宏升炭素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业务
1,325,309.74 元,现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3-007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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