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发健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浏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浏发健康资讯
2019-05-27 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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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2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浏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主办券商”)为河南浏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浏发健康,证券代码:870090,以下简称“公司”、“浏发健康”,曾用名:郑州市加滋杰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在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时,主办券商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且未及时披露公告;公司与河南孕尚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孕尚”)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及时披露。主办券商现提示风险如下:

一、挂牌公司存在的风险



1、实际控制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且未及时披露公告

经主办券商与公司沟通并主动查询,实际控制人张杰、王钢牛、魏建中,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郎国梁被出具限制消费令,且未及时披露公告,具体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杰、王钢牛、魏建中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杰、王钢牛、魏建中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19年2月27日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杰与郑州海华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杰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18年9月21日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与上海朗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18年11月20日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法院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郎国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与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

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18年12月13日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法院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郎国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与闫晓康劳动争议一案、马兰波劳动争议一案、高学敏劳动争议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分别于2019年1月22日、2019年1月25日、2019年2月3日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法院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郎国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19年2月19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法院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郎国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19年2月27日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法院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郎国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与人河南珠江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19年3月15日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法院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郎国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与人南京励新泓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19年4月15日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法院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郎国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主办券商已告知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并督促其补充发布公告。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表示事务繁忙,无法发布公告。



2、公司与河南孕尚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及时披露



公司副董事长李福宝与河南孕尚存在关联关系,河南孕尚为公司的关联方。对于上述信息,公司未及时披露。具体如下:





2017年年末,河南孕尚预付账款余额280万元,占2017年末预付账款总额的34.76%。



主办券商于2018年6月在网络搜索中发现,河南孕尚与公司存在疑似关联关系:河南孕尚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李福宝存在多项交集,包括网络上报道李福宝疑似为河南孕尚的董事长,李福宝与上海孕尚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重庆新骄阳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违反竞业禁止和招商加盟的约定,并在起诉状中称李福宝控制了河南孕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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